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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别让“待客之道”变“犯罪之路” 容留吸毒终食法律苦果
时间:2025-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只是借个地方给朋友用

自己既没吸毒也没赚钱

居然也会构成犯罪?

答案是肯定的!



容留吸毒行为

看似只是“碍于朋友情面”借个地方

实则是为吸毒活动提供了“安全庇护所”

直接助长了毒品传播链条

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曹某某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通过线上APP在瑞昌市某酒店预定了房间,容留黄某某、田某某、聂某某3名未成年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曹某某故意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容留他人在其开的宾馆房间内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5月,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向瑞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之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检察官提醒,你以为只是好心收留朋友,至于他在屋内是否吸毒与自己无关,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你的“好心”领朋友回家吸一口,将会为你换来牢狱之灾。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成立不要求“情节严重”,原则上只要实施了容留行为即可入罪,容留的方式可以是主动邀请,也可以是被动应允;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因此,不要碍于情面而允许朋友在自己家或自己管理的场所吸毒,这种行为会让你变成毒品犯罪的“帮凶”和“保护伞”,更会使你触犯刑法成为罪犯。我们要牢固树立抵制毒品的意识,发现身边有吸食、贩卖毒品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自觉成为打击毒品犯罪的一份子,为共同构建无毒、健康、平安的社会家园筑牢防线。



END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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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曾连续十二届获评江西省“文明单位”;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省级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突出集体”等荣誉。连续三年获评“九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荣评“九江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九江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瑞昌市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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