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决战大工业、开辟新赛道,奋力打造长江之滨活力新城”的发展思路,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九江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5人次获省级表彰,20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聚焦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责任担当
一是服务高水平平安瑞昌建设。认真落实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具体办案实践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01件411人,审查起诉案件656件1003人,批准逮捕299人,起诉781人。严格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程序,做实做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释法说理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28人。依法惩治涉“黄赌毒”犯罪,起诉158人。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起诉涉恶势力犯罪4人,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表现突出个人”。
二是服务高质量法治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决战大工业,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从严打击空壳公司涉税类、涉金融类违法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7件48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7件23人,其中吴某某等3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挽回国家税款损失2067万元。持续开展打击串通投标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与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犯罪双向排查,办理串通投标案件5件6人。高质效推进反洗钱工作,全面开展一案双查,办理反洗钱案件6件7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办理案件5件15人,其中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江某某等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获评九江市检察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三是服务高成效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构建融“宣传、惩治、修复、治理”于一体的办案模式,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起诉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环境资源类犯罪30件53人。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43件,追缴生态损害赔偿费用200余万元。开展长江“清江”专项行动,联合水利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长江委鄂赣大队等部门开展长江瑞昌段水域联合巡江,保护长江“母亲河”。在瑞昌长江四大家鱼原种场设立长江四大家鱼检察保护联系点,联合市法院、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保护长江渔业生态资源。
二、恪守人民至上,在增进民生福祉中牢记初心使命
一是群众权益维护有力。深入开展“进百姓门、排千企忧、暖万家心”干部作风大提升活动,全院干警分批到桂林街道内的10个社区开展入户走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0余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6件,组织员额检察官进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80余次,解决企业诉求12件。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保障民生民利。聚焦妇女权益维护热点、难点、堵点,办理冒名婚姻登记案件5件,助力破解冒名婚姻困局。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受理审查逮捕51件81人,审查起诉111件175人,其中办理的张某、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挽回被害人损失114万余元。
二是矛盾纠纷化解有效。以“事要解决、事能解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群众信访28件,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事心双解,对259件案件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进行同堂释法说理。秉持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的原则,主动开展上门听证,针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发放救助金42万余元,最大限度地释放司法温度。
三是未成年人保护有方。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人,起诉19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戒也是挽救”理念,审查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逮捕案件32件43人,审查起诉51件74人。精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9人,并开展过错教育及帮教考察,引导参与公益活动40余次,切实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对办案中发现的旅馆行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烟草零售商违规收购未成年人盗窃所得香烟及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上网等情况,制发检察建议3份,筑牢社会保护屏障。对“上头电子烟”吸食年轻化、向校园渗透化的趋势,联合法院组织城区各校学生参与贩卖毒品、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案件“零距离”庭审观摩,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作用。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刑事检察持续做优。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反馈,提前介入案件13件,检警双方进行案件会商26次。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非法取证、漏捕漏诉、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监督立案、撤案34件,纠正漏捕、漏诉41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采纳率100%。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对审判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提出抗诉3件。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监督意见采纳率100%,确保执法活动合法合规。
二是民事检察不断做强。及时回应群众所盼所需,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办理生效民事裁判、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16件,提出检察建议4份,法院均采纳整改。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与人社局、工会、法院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线索移送+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办案模式,办理涉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9件,执行和解4件,帮助农民工成功追回欠薪53万余元。
三是行政检察继续做实。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办理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0件,对102人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行政主管机关采纳率100%。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司法行政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完善行政检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非诉执行工作有效衔接配合。
四是公益诉讼稳步做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2件。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部分消防设施无法使用、应急通道不通畅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召开听证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单位意见建议,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督促行政单位依法履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市部分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现场踏勘、联合采样,发现部分管网末梢水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问题整治,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四、筑牢政治基石,在锻造检察铁军中推进从严治检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保持政治清醒,站稳政治立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24次。以“学习型检察创建”为依托,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6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
二是稳步提升队伍素能。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利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紧扣学习重点,强化学思践悟,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本领和推动工作的持续动力。着力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撰写信息稿件100余篇、理论文章16篇、典型案例47个,信息工作排名九江市第一,2名干警在全省、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奖,2名干警在全省、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型人才”“业务能手”称号。
三是全面擦亮清廉底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组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等相关事宜进行监督。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方案,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到重点学习内容。持续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对照党建重点任务清单,扎实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8次。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96件。
四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226人次。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工作,配合人大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联合市人大、市政协制定《关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实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办理“双转化”案件4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100余条,在《新法治报》等媒体发表文章50余篇,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知晓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强化,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力度还需加强,措施还需精准。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还需持续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仍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决战大工业、开辟新赛道,奋力打造长江之滨活力新城”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真正做到思想上固本清源,政治上凝心铸魂,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检察干警的鲜明政治底色。准确把握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二是以更高标准服务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好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做实支持起诉、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更多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以更高质效做强法律监督。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过程监督,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水平,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更加规范化、精准化。
四是以更高要求锻造检察铁军。深入推进“进百姓门、排千企忧、暖万家心”干部作风大提升活动,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做实做细日常监管。
各位代表,迎风破浪向潮头,锚定方位再进发!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守初心使命,矢志担当作为,决战大工业、开辟新赛道,奋力打造长江之滨活力新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瑞昌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