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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瑞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2项核心业务指标位列全省第一,综合业务质效稳居全省、九江市第一方阵。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的要求更深融入检察履职。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对照省委政法委督导调研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做好全面整改工作,制定42项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政法机关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的若干意见》任务清单,确保党对检察工作领导进一步加强。持续深入做好《条例》精神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更新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20余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市委的关心与支持下,配强配优党组班子,班子成员中80后占比达到50%,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占比升至83%,年龄、学历、知识结构进一优化。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40余次,通过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领导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具体履职中为干警作示范引领,将讲政治与抓业务相融合。

打造模范机关建设。积极创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铁肩膀精神,紧扣“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主要目标,前往南昌小平小道、大桥铁肩膀纪念馆等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政治家访活动,扎实推进党建“三化”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不断寻找检察工作和群众实际需求的落脚点,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方面积极为民服务办实事,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时刻牢记“国之大者”,以有力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全力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8人,起诉492人,为党的二十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了九江扫黑除恶常态化后第一案——张俊全等24人涉黑案,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公安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工作,阅卷300余册,先后追捕3人、监督立案3起、提请抗诉并启动再审3件,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3条,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均已得到整改回复。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8人。从严惩治毒品犯罪,认真研究毒品犯罪新态势,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统一认定标准与量刑标准,依法起诉贩卖毒品罪24人,容留他人吸毒罪5人。

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制定《服务保障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的若干意见》,提出28项举措,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开通非公经济服务窗口,受理企业诉求19件,依法对15名非公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推进企业合规改革,与市工商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瑞昌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3起涉企案件联合开展企业合规监督,通过向专家外脑借智借力,以确保合规验收环节的质效,推动企业刑事犯罪诉源治理。坚决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力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将涉众型金融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主动作为,密切协同,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6人、集资诈骗犯罪2人、洗钱犯罪3人,为维护金融稳定做出检察贡献。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维护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第一检察部被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授予“表现突出集体”光荣称号。充分利用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由瑞昌管辖的契机,依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排污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7人,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2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及赔偿金500余万元,实现了“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检察效果。坚持“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直饮水保护”“船舶污染防治”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利用磋商、听证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有力推动了环境保护诉源治理。在市委支持下,在码头镇建设长江生态检察广场,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让“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观念深入人心,获得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肯定。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为民司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紧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积极回应群众迫切诉求。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首次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受理群众信访32件,同比下降33.3%,7日内程序回复率100%,3个月办理结果和办理进展答复率100%。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和与外部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0件,发放救助金39.6万元,广受群众好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落实打防结合方针,深入推进“断卡”“净网”等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帮信罪41人,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大众宣传防诈知识,扩大反诈工作影响力,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践行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理念,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精准帮教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对12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对21名犯罪情节相对较重,但具备家庭监管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8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校园座谈会12次,开展法治讲座6次,协同公安机关对7000余名教职工及从业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效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和性侵犯罪预防。与公安、司法等六部门联合会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暂行办法,并建立“一站式”救助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关爱帮扶,对2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捕98人、不起诉269人,增强社会稳定内生动力。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释法说理,适用率达9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均为100%,刑事案件上诉率降至3.4%,从源头减少上诉、申诉案件。将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抓手,关口前移有效减少涉检信访,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广泛邀请各界人士参与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共公开听证案件107件,根据需要2次把公开听证开到群众家门口,让大家来评判案子该怎么办,通过听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4件,矛盾化解率为100%。

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与市公安局共同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完整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监督协作、联席会议和释法说理等配套机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22人,实现检察、公安联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3人,针对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件。不断做实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积极寻找挖掘案件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应治尽治,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件3件,通过行政检察建议帮助2名群众撤销了无效婚姻登记,化解了6件行政争议纠纷,不断促进社会治理有序推进。

四、持续深化自身建设,开展自我监督夯实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一体推进“质量建设年”“基层院建设深化年”工作,制定了34项工作任务清单,全方面加强基层院建设。制定《人才强检工作三年行动方案》,选取8名公务员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通过政治轮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文化育检等多种方式建立良性人才培养工作机制,5名干警在市级以上竞赛评选中获得表彰。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对检察工作网络进行升级改造,推进政法协同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开展“一院三品”检察文化品牌选树、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等活动。7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来院调研并召开基层院建设调研座谈会,对我院工作表示肯定。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及常态化建设,制定完善了《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等系列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活动,深入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开展“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坚定不移纠“四风”,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每月进行通报,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60件,同比上升39%。以追责倒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评查案件200余件,对存在执法过错和司法瑕疵的3名办案人员追责问责。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认真贯彻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并回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4名员额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122人次。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健全办案过程公开制度,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9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4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官方微博、微信600余条,讲好检察故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锚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瑞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 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素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全体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铸牢检察队伍忠诚底色。

2. 突出主责主业,服务大局发展。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聚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主动作为。

3. 规范管理制度,强化队伍建设。紧抓“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检察队伍管理和人才培养,逐步完善业绩考评,不断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和检察官履职能力。

4. 加强纪律建设,锻造优良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压紧压实“一岗双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瑞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长致辞

  欢迎大家登录瑞昌检察网!

  近年来,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院干警团结奋斗,努力争先,全面加强队伍、业务、规模和基础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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