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检索 关键词
首页 | 瑞检简介 | 瑞检动态 | 瑞检公开 | 犯罪预防 | 瑞检文化 | 典型案例 | 媒体聚焦 | 理论园地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7日 瑞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九十周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瑞昌高质量发展重大部署,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大局

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瑞昌“十四五”开局规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瑞昌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7人、起诉629人,同比分别上升18.8%、31.9%。从严惩治抢劫、强奸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0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20人。依法惩治涉“黄赌毒”犯罪,起诉6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了3·11专案等重大涉黑案件,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单位,熊金金涉黑案办案组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17人。深入推进“断卡”“净网”等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7人,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从速从快办理案件,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49人,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涉企案件9件,依法对10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20余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举办以保护民营经济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与江铜集团武山铜矿分公司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派出3名检察官担任企业帮扶专员,为企业解决子女就学、银行贷款等实际困难,获得企业好评。

服务瑞昌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制定协作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61人,留住“青山”守住“绿水”。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修复生态环境,监督实施补植复绿2000余株,向长江增殖放流30万尾鱼苗,努力实现办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专题会,互相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与“一江六河四湖”河湖长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广泛协作,形成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合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为民司法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用心办好民生司法案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校园食堂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人,支持起诉8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10余万元。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犯罪案件时,最大限度加大资产追缴力度,为群众挽回损失228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21名因案致贫的案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

积极回应群众信访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与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度,22件信访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加强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有效化解5件信访积案。建设检察公开听证室,5次运用检察听证办理疑难案件7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便民利民措施6条,为群众办理各类实事80件。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践行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理念,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5人;精准帮教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校园法治讲座10次,受教育学生1000余人,有效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和性侵犯罪预防。与公安、司法等六部门联合会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暂行办法,并建立“一站式”救助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关爱帮扶,对3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

三、紧扣宪法赋予检察机关职能,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以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为指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捕65人,不起诉184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17.9%、22.4%。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70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8.5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法院采纳率96.25%。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犯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件,并全部被采纳。加强监外执行脱管漏管核查纠正工作,依法监督社区矫正人员19人。

民事行政监督精准务实。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把民法典平等、自愿、权利保障等立法精神落实到司法办案中,坚持依法监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与法院协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更新监督理念,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办理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1件。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烈士陵园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份,相关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回复。重点跟进监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聘请1名特邀检察官助理、19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共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及赔偿金90余万元,督促清理污染水源工业垃圾30余吨,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300余亩。

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根基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接受内外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在深学细研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修改完善本院《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向上级院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1件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常态化开展政治谈话、政治家访,接受上级院政治督察,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确保全院干警接受政治洗礼不漏一人。教育整顿过程中,政治家访、谈心谈话全员覆盖,全院干警主动交代各类问题94个,认定违规问题5个,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5人次,其他一般性倾向性问题通过集体约谈整改到位。结合查纠整改环节暴露出的顽瘴痼疾问题,共制定各项机制13条,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加强管理。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4名员额检察官接受人大评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50余人次。持续开展检务公开宣传,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05件,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检察工作,发布各类信息650余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检察院司法理念不断转变,检察履职更加主动,队伍能力持续提升,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服务举措还不够精准、高效;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司法为民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牢;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推进“开放引领、绿色示范、工业强市、实干争先”发展为主线,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为瑞昌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作示范勇争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提高政治站位,创新检察工作方法。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各项检察工作,推进检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任务,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平安瑞昌建设。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目标和阶段安排,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维护社会稳定,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求。坚持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体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3.服务发展大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发挥在打击预防犯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改善营商法治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措施,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4.加强法律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全面协调发展四大检察,积极办理电信诈骗、网络贷款等社会公众关注的新领域案件,更新监督理念,拓宽案源渠道,认真开展虚假诉讼、行政争议等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

5.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人才兴检,不断提升检察干警能力素质。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围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英模先进事迹,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打造一支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开放再出发、奋进新时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检察长致辞

  欢迎大家登录瑞昌检察网!

  近年来,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院干警团结奋斗,努力争先,全面加强队伍、业务、规模和基础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瑞检简介
机构设置
网上举报
纪检信箱
普法园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信访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法律法规
友情链接

 

地址: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检察院,瑞昌市赤乌东路91号

电话:0792-4216249;邮编:3322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