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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2016年-2020年)
时间:2021-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09日在瑞昌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这五年,检察执法办案作用充分发挥。我们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每年办理案件总数及人均办案量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三名,三次获评“九江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两次荣记集体三等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名全市前列,两次被评为“九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这五年,检察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我们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建设,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6年以来连续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20192020年连续被评为“九江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

这五年,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日益夯实。我们不断加强检察工作机制的探索和创新,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协调发展“四大检察”,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连续五年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共有66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表彰。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保障全市发展大局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年来,我们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注重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院领导带头办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狠抓“案件清结”,对所有涉黑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打好审查起诉“法律仗”,共起诉涉黑案件235人、涉恶案件976人。在办理熊金金等20人涉黑案时组建了专业化办案团队,与侦查人员一道跟进办案,审阅案卷材料300余册,补充完善证据材料40余册。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专案组加班加点,形成了420022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20天内将案件优质高效诉出。该案专案组被评为九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加大线索摸排力度,自查案件1200余件,对5年来所办涉及黑恶罪名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自行摸排扫黑除恶线索34条,及时移送处理,并对结果进行跟踪反馈;坚持“伞网清除”,起诉“保护伞”3人,法院均已作有罪判决;坚持“黑财清底”,追缴黑恶财产300余万元,确保清缴到位;围绕“行业清源”,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1件,均已得到整改回复,推动行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围绕“长效常治”,及时总结办理涉黑恶案件经验做法,实现检察环节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积极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先后制定《服务保障宜居宜业最优环境实施意见》《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护航经济发展。五年来,依法起诉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43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从速办理涉企案件,2019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案件10件,依法对16名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与市工商联建立维权联系工作机制,举办3次以保护民营经济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地民营企业家代表参观座谈,依法处理、及时反馈非公企业诉求。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17人,提起公诉2252人。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9人。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444人,起诉592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食药监部门执法司法协作,推动食品药品“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起诉9人,着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冠疫情发生后,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重点案件,依法办理涉疫案件4件,办理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犯罪15人,助力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落地落实,对主观恶性较小、罪行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256人,同比上升69%,不起诉498人,同比上升180%,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87人,不起诉25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持续跟进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院领导担任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经常性开展校园法治讲座,受教育学生万余人,有效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和性侵犯罪预防。

——持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脱贫攻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2人。加强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通过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向34名因案致贫的案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9.4万元;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跟进监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5件,成功办理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朱文利等4人污染环境案。集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32人,与市法院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以及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24人,办理了吴瑞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马志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一批涉案金额过亿元的重大案件,有效维护金融秩序。

二、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用进一步提升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不断强化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保障法律实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健全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监督立案77人,监督撤案66人,纠正漏捕16人,追诉漏犯8人、漏罪1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以抗诉为核心推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全面提升,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成为常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7件,并全部被采纳,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依法监督收监监外执行罪犯7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圆满完成建国70周年特赦工作。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加强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执行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不断拓展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0件,对认为存在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及时提出纠正检察建议7件,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更新监督理念,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1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2017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益诉讼工作要求,设置专职检察官专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以“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宣传活动,不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宣传。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件,起诉19件,法院支持率达到100%。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7份,相关行政机关均已整改,起诉了九江市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决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

——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20162017年,市检察院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人,应邀到机关单位、企业等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20余次2017年底我院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主动做好职能划转、线索移交和转隶人员思想教育等工作,确保了工作无缝对接、人员平稳转隶。随后与市监察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形成反腐败合力,共起诉职务犯罪1420人,依法起诉了九江市首例适用留置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

三、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检察机关司法权威效果进一步提升

始终坚持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和人大代表的议案。主动向人大报告重要工作,先后就轻案快办工作、司法改革推进情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认真接受人大对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共13名员额检察官接受评议,监督并促进检察官依法履职。主动、积极走访人大代表,为代表订阅《检察日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促进联络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交流、参加公开听证会等活动10次,努力拓宽人大代表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提升监督的效果。

——全面接受社会民主监督。每年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的工作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每年开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健全办案过程公开制度,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82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903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03条,法律文书公开率达到100%,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51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阵地,讲好检察故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推进深化检察改革。大力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入额检察官全部分配到执法办案一线,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制定权力清单,健全办案质量评查、业绩考评、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配合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6个内设机构精简至7个,厘清了各部门的检察职能,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持续加强规范司法建设。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及常态化建设,深入查找、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加大对司法办案行为内部监督制约的力度,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客观性证据审查等规定,规范出庭公诉举证等工作,完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程序。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对办案实行全程管理、动态监控,及时纠正不规范办案行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428件,将评查结果纳入办案人员绩效考核。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8件,及时答复办理结果,让群众及时知道“谁在办、办得怎么样”。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基层检察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

始终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检察工作制度保障更加有力、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不断推进思想作风建设。以党建带队建,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引导干警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弛而不息加强检务督察和正风肃纪检查,坚持业务工作和纪律作风两手抓、两促进。

——扎实推进业务技能培养。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全员轮训,五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00期,参加全市检察机关论辩赛、业务竞赛和庭审观摩等11次。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青年干警和业务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高层次学历教育,通过包村帮扶、送法下乡等活动,安排干警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着力提升干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检察工作更接地气。

——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检察工作网、检委会信息化建设顺利完成,驻所检察室“两网一线”全面开通,远程提讯系统、远程接访系统正式启用,网上办公办案全覆盖,为检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积极开辟“互联网+检务公开”的新路径,加强了网上案件信息查询、举报受理、律师阅卷预约等功能,打造“指尖上检察”。制定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12项,依靠制度规范检察权运行。加强文化育检,建设图书阅览室、检察文化墙,开展理论研究和艺术活动,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理念仍需进一步转变,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检察队伍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未来五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瑞昌“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健全对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体系,推动平安瑞昌、法治瑞昌建设。积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发挥在打击预防犯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瑞昌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强化对环境资源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服务绿色发展。

二是以新检察思维为动力,更加能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运用系统思维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刑事检察要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落地落实。民事检察要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精准化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行政检察要以审判执行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为重点,促进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要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新能力素质为基础,更加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基层院建设的意见,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和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班子带队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人才兴检计划,重点培养青年干警,扎实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竞赛活动,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检察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制度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员配备,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瑞昌“开放再出发、奋进新时代”的号角已经吹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检察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瑞昌“全力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作示范勇争先”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长致辞

  欢迎大家登录瑞昌检察网!

  近年来,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院干警团结奋斗,努力争先,全面加强队伍、业务、规模和基础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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