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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728日在瑞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检察长  彭文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我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执法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团结拼搏,自我加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014年,我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九江市群众满意政法单位、九江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控告申诉检察科荣记集体三等功。

积极投入平安瑞昌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突出三个重点,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突出打击重点。进一步强化维稳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加大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力度。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9424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3人、不捕39人,受理移送起诉案33549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37人、不诉48,报送九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67人;二是突出专项重点。切实增强经济安全意识,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了柯尊礼集资诈骗案,付义文、胡均和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余省伟等5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起到了威慑犯罪、维护稳定的良好作用;三是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人,不起诉2人,以说法释理、教育挽救为重点,全面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4年我院公诉科荣获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做到三个坚持,提升办案质量。一是坚持适时提前介入。适时介入重大疑难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保案件的逮捕质量和效率。2014年,共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9件。二是坚持每案必讯。对每一件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均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讯问,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质量,充分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三是坚持捕诉衔接。加强侦监部门与公诉部门的衔接,确保案件批捕的质量,提升案件公诉的效率。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

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1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8人,均为大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7人。认真研究和把握当前职务犯罪的新趋势和新动向,抓住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集中查办大要案和窝案串案,不断扩大办案成效。对瑞昌市城管局原局长张平等人的窝案串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提起公诉,张平被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此外,受上级检察机关指派,我院还成功侦办了南昌市知识产权局原局长陈国祥(副处级)受贿大案,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

突出查处民生领域犯罪。一是深入涉农惠民领域,积极查办涉及群众利益的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立案侦查了范方新挪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54.9万元犯罪案件,及时追回被挪用的养老保险金,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严肃查处涉及民生的渎职犯罪,立案查处了商管办陈国军在办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中玩忽职守案件,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着力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查处了赛湖农场徐新银等人私分征地拆迁款4.7万元犯罪案件,群众对此反映良好。

突出规范执法提升质量。严格按照《检察机关执法规范》执法办案,深入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实行案件统一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注重办案细节,严格规范办案,实现零投诉、零违纪、零突发事件目标,职务犯罪案件侦结率100%、起诉率100%、有罪判决率100%

突出犯罪预防制度建设。结合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对自侦案件推行五个一预防工作制度,及时剖析职务犯罪的原因,查找漏洞,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向城管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6份。同时,在注重个案预防时,突出系统预防,与石化、电力等行业建立和保持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机制,每年召开一次检企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十余次,提高干部自身免疫力,起到良好的效果。

强化各项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强化诉讼监督效果。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移送刑事犯罪案件监督。深入工商、地税、卫生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专项调查,分别对14家液化气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执法情况、房地产行业的涉税问题的执法情况、非法行医问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先后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7件。二是强化刑事侦查监督。积极探索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犯10人。三是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的监督,纠正脱管、漏管人员18人,对6名重新犯罪和不服管教的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创新诉讼监督机制。一是建立不捕不诉双向说理制度。对不捕、不诉、不抗诉、退回补充侦查等案件,全面实行文书说理机制,向侦查部门或被害人详细阐明不捕、不诉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二是建立职务犯罪量刑同步审查制度。落实职务犯罪量刑建议规范化和量刑审查同步化,确保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公正量刑,有效惩处职务犯罪。如桂林派出所协警徐伟涉嫌滥用职权、伪造居民身份证一案,我院依法提出量刑建议,该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拓展诉讼监督领域。一是认真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侦查取证活动中的瑕疵进行纠正。二是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加强法律监督。三是积极探索虚假民事诉讼审判监督。与法院建立了开展虚假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到有关单位和部门走访了解情况,拓展虚假民事诉讼监督渠道。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

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促进改革发展、增进人民福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批捕、起诉了一批涉众型影响强烈的经济犯罪,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职务犯罪预防科对瑞昌市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如码头新区和大塘新区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预防和法律服务,对一些民生工程进行重点预防并全程跟踪监督。码头检察室深入有关单位和各村组宣传检察工作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走访红木产业园、华中木业等项目单位,服务项目建设,促进沿江开发。

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开展司法救助。完善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全方位掌握刑事被害人信息,对20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协助法院执行一起杀人案附带民事赔偿,主动救助受害人家属5000元,化解了社会矛盾。二是开展困难救助。积极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深入码头镇梁公村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诉求,对80余户困难群众和20名困难党员进行了适当的经济帮助。三是开展村建帮扶。积极筹措资金,帮助有关村组开展新农村建设、森林防火、血防灭螺等工作。抽调一批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深入社区,了解社区各类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不断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对重大事项的专题报告,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和改进同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干警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和落实。20141031日,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2011年以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力度,在瑞昌电视台制作并播放24期《检察视角》,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170余篇,开通检察机关办案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6件、法律文书36份,保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注重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印发3000余份征求意见函发放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2014年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列九江市第二名。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健全管理机制,实行办案环节的动态全程监控。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执行情况的检查,通过案件办理的回访,加强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部署、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意见176人次。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聚焦四风问题,推心置腹召开民主生活会。梳理并整改33项存在的问题。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四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纪律作风明显增强。

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把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开展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主题演讲比赛,举行初任检察官、晋级检察官宣誓仪式,增强检察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建设风清气正、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活动。通过制订规范执法年活动方案、组织学习规范、参加培训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执法干警办案规范意识,明确规范执法要求。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一受理各类案件,强化案件流程监控,书面纠正不规范情形42起。通过对全年各类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办案不规范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全年未出现错案和不合格案件。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瑞昌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能完全适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少数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意识不强,办案不规范、不严格;三是办案力量不足、人案矛盾问题比较突出;四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以勇于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力尽快加以解决。

2015年,我院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针政策,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线,以查办职务犯罪为龙头,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惩防并举扎实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改革创新全面加强诉讼法律监督,从优待检着力打造和谐干部队伍,从严治检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打造实力瑞昌、美丽瑞昌、法治瑞昌、幸福瑞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检察长致辞

  欢迎大家登录瑞昌检察网!

  近年来,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院干警团结奋斗,努力争先,全面加强队伍、业务、规模和基础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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