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在瑞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文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做好检察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加强源头管控,强化综合治理。
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我院成立了以检察长、2名副检察长为主任检察官的3个扫黑除恶办案组,办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统筹调配人力物力,将扫黑办人员增至5人,划拨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了专项斗争工作需要。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工作专班制度。在办理上级院交办的熊某某等19人涉黑案时组建了10人专业化办案团队,前往共青城市公安局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一道跟进办案,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分析证据材料。先后与侦查机关会商20余次,审阅案卷材料300余册,补充完善证据材料40余册。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办案团队加班加点,形成了4200页22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20天内将案件优质高效诉出。
依法严惩犯罪,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依法严惩,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15人、涉恶案件8件70人、保护伞案件2件2人。对所有涉黑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打好审查起诉“法律仗”,确保案件不延期、不退补,实现积案清零。在办理朱永刚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办案组采取“五个一”做法,即组建一支办案专业化团队,确定一名办案骨干,出席一次庭前会议,准备一套完整的庭前预案,制作一份PPT视证材料,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朱永刚等11人当庭认罪伏法。办案中注重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所办案件均对财产情况予以论证说明,并提出财产处置意见和财产刑量刑意见。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审查起诉了黄克亮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柯安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2起保护伞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积极摸排线索,强化综合治理。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近5年所办涉及黑恶罪名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自查案件1100余件,自行摸排扫黑除恶线索33条。落实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线索,健全线索管理台账,及时移送处理,并对结果进行跟踪反馈,实现线索清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9份检察建议,要求其规范行业监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注重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等机制,与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建立了专项斗争联席协作机制,推动了扫黑、除恶、治乱协同推进。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检察职能调整,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发展。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受理审查逮捕290件432人,批准逮捕241件356人,不捕49件76人;受理审查起诉495件729人,起诉357件533人,不诉63件119人,在办75件77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30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3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4人,建议撤销缓刑2人,出具审查同意特赦检察意见16人。践行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理念,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处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起诉16人;精准帮教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不起诉6人。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配合,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校园法治讲座5次,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和性侵犯罪预防。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坚持依法监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建立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线索双向移送制度,提请抗诉1件1人。加强与法院协作,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更新监督理念,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设置专职员额检察官组成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组,专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确保办案所需的人、财、物到位。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水资源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份,相关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回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瑞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最高检3号检察建议,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办理了吕舸骗取贷款案等一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有效维护了市场金融秩序。围绕脱贫攻坚,向3名因案致贫的案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投入10万元帮扶资金,帮助白杨镇连山村、黄桥村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围绕污染防治,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活动,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办理了朱文利污染环境案、余来佳非法狩猎案等24件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有效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15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财产犯罪,办理了王义龙强迫交易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在办理涉企业和企业家案件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依法监督妥善处置涉案款物,保护企业、企业家财产权利。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在工业园区挂牌成立检察工作联系点,与工商联建立维权联系工作机制,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地民营企业家代表参观座谈,依法处理、及时反馈非公企业诉求,提供法律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四、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检察质效
坚决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部署要求,重新编订三定方案,将原有的16个内设机构精简至7个,厘清了各部门的检察职能,人员有机融合、有序衔接,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进一步落实检察人员职务序列政策,组织开展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检察官助理及司法警察职务套改工作,协调落实职业保障政策。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新招录9名聘用制书记员,充实了司法辅助人员力量。
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建立与政法各单位的衔接配合机制,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案件18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3%,有效促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全年未发生非正常访。
持续加强规范司法建设。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建立健全司法理念教育常态化机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机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深入查找、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经常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将评查结果纳入办案人员绩效考核。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1件、法律文书440件、案件程序性信息812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16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接受内外监督,建设合格检察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全院每月政治学习制度,开好三会一课,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持续深入开展巡视整改活动,将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有机结合,提出6个方面32项整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以党建引领促进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4名员额检察官接受人大评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及时向派驻民主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上门走访、征求意见成为工作常态,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交流等活动。
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开展“整顿作风、提升队伍”专项活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9期,积极运用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检答网学习交流,提升检察干警业务水平。注重科技强检,完成检察工作网、远程视频提讯、智能语音系统建设,增强智慧检务水平,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排名九江市第一名,我院荣获“九江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九江市扫黑除恶先进单位”“九江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称号。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及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知检察工作仍有不少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思想观念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就案办案问题仍然存在;“四大检察”没有实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力量还比较薄弱;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提高认识,分析原因、研判对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瑞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 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整改促进各项检察工作。
2. 持续攻坚,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始终保持工作高压态势,坚持所有涉黑恶案提前介入,落实案件会商协调机制,确保所有涉黑恶案件优质高效诉出。重点在线索摸排、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方面下功夫,坚持每案必发检察建议,深化综合治理,促进长效常治,补齐工作短板,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3. 更加自觉地服务保障大局。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与金融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稳定;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保护“长江最美岸线”建设;贯彻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措施,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
4. 全面协调发展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危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黄赌毒等恶性犯罪及网络新型犯罪行为,做优刑事检察;更新监督理念,拓宽案源渠道,认真开展虚假诉讼、行政争议等专项监督活动,做强、做实民行检察;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5. 持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提高案件适用率与量刑建议采纳率;遴选补充员额检察官,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争取支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改革。
6. 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健全优化各项检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开展业务轮训、实岗练兵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能力素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开拓进取、担当实干,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实干创新、五大升级、全面小康、美好瑞昌”提供坚强保障,为瑞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