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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月17日在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上)

检察长 彭文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忠诚履行检察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瑞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共受理批捕案25130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2260人,受理移送起诉案40754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11416人。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共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61件、黄赌毒犯罪案67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5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3941人、不起诉4775人,减少矛盾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影响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尽量采取不批捕、不起诉以及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结合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和深化生态检察工作要求,积极查找线索,认真进行初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人。结合办案发出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6份,受理并提供行贿档案查询结果122件,安排干警在国税、电力等单位开展了10余次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

强化各项诉讼监督。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追捕漏犯313人,追诉漏犯11人,追加漏罪66人;监督撤案2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书面纠正违法2件;对一审法院适用刑罚不当的案件提起抗诉12人;不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6人,变更强制措施19人;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监督有关部门对不服管教的3名缓刑犯撤销缓刑;积极创新控告申诉检察,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律师代表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为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77人;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事申诉案件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共6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份。

二、开展生态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公益诉讼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着力推进生态检察。建立和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以派驻码头镇检察室及驻环保局、矿产局检察工作站为依托,了解和监督生态执法,先后同11家行政机关签订协作方案,分析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推动解决林木保护、矿山开采、工业生产等领域中的生态破坏问题。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起诉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案1114人,查处一名护林人员涉嫌玩忽职守导致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树木70余立方的职务犯罪案件。

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2017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正式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927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通知》,对支持、保障、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出了具体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712月份,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环境资源保护领域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公益诉讼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中诠释了检察担当。

三、坚持以改革为引领,创新驱动司法办案新发展

过去一年,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检察环节顺利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院上下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试点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积极主动做好职能划转、线索移交和转隶人员思想教育等工作,确保了工作无缝对接、人员平稳转隶。

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一是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对56名检察人员按照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进行了分类定岗,通过考试、考核遴选了21名员额检察官,实现了人力资源有效配置,检察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推行领导办案制度。检察长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院领导办案成为常态。员额制改革后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4件,占同期案件总数的24%,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职业保障制度。配合落实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完成检察官工资套改与绩效考核机制建设,激励与约束并举,为建立健全检察官履职保障奠定了基础;四是改革内设机构。对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将原有的16个科室整合为六部两室。经过改革,案件质量得到提高,办案效率得到提升,司法公信力得到增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专题报告了执行监督工作,对相关工作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并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了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工作实现常态化。在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检察工作得到持续平稳的发展。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及时向派驻民主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民主监督员参与重大活动,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切实配合做好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4.16”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接触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制作了以规范司法、司法责任制改革为主题的法治节目,为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了平台。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继续推行案件流程管理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着眼于检察文化建设,建设检察文化长廊,营造浓厚的规范司法氛围;扎实推进规范司法常态化建设,将规范司法的触角延伸到检察机关的各个方面;积极推进检察信息化和电子检务建设,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00件、法律文书247份,重要案件信息21条,接受律师咨询预约56人次,提供阅卷服务40余次,促进了司法办案标准化规范化。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各类辅导报告10余次,坚持每月学习日活动,邀请专家学者、选派本院干警讲解有关司法业务知识,提升干警素质能力;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执法办案、机关作风等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等八化要求,强化问题意识和目标导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整改落实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基层院建设。争取资金启动码头检察室征地、院视频会议室改造、检委会信息化系统、驻看守所检察室网络分级保护等项目,积极开展业务系统应用、网络知识等信息技术培训,有效提升干警技术信息应用能力,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2017623日,九江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院突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创新机关管理机制、提升检务保障水平的经验做法受到与会者一致肯定。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市委及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存在,检察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仍然偏低;三是诉讼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到位,在刑事诉讼中存在重配合轻监督现象,监督纠正执法不公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提高认识,分析原因、研判对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增强信心,狠抓落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市委推进五大升级的工作思路,为瑞昌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第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深化对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突出问题的打击整治,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主动做好舆情研判和应对,进一步落实好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管控三同步机制,强化对涉检矛盾的防范化解。

第二,强化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措施,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程序违法等问题。持续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第三,加强生态检察。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中批捕起诉、监督生态执法等方面的职责,始终把打击破坏生态和环境资源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有力打击危害土地、矿产、森林、水土等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将生态检察的品牌做好做实,在生态保护上作出更大贡献。

第四,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公益诉讼的宣传引导。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做好与人民法院的衔接,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加大办案力度与确保办案质量并重,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官员额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队伍;规范权责配置,建立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坚持谁办案谁负责,实行检察官惩戒制度,健全以错案评鉴为核心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积极推动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第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规范检察权运行,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履职尽责,实干创新,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长致辞

  欢迎大家登录瑞昌检察网!

  近年来,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院干警团结奋斗,努力争先,全面加强队伍、业务、规模和基础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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