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1年共安排支出项目3个,资金总额317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款安排317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182万元,项目类型为运转类经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赣财政指(2020)14号文件精神立项。
项目内容:本次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统筹考虑本地区政法重点业务及改革事项,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支持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推进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县本级。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商品和服务支出9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各项运转经费182万元。
2、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项目75万元,项目类型为人员类经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赣人社发(2017)29号文件精神立项。
项目内容: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调动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结合工作实绩和综合表现等因素来分配奖金,达到权责利相统一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县本级。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基本支出7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人员经费支出75万元。
3、聘用书记员经费项目60万元,项目类型为人员类经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司法体制改革。
项目内容: 通过书记员积极参与办案,为检察机关提供人力资源支持,提升检察机关办案力量,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县本级。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基本支出6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人员经费支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