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瑞昌市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旭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玲主持会议,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全国、省、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集中通报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明纪、以案施教、警钟长鸣,持续念好廉洁自律“紧箍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精神的重要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把全面从严治检抓具体抓深入,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增强全面从严治检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学思践悟,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推动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二是更新检察理念,优化工作质效。紧跟检察工作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秉承“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先进理念,抓实基础性工作,认真履职作为,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三是加强纪律建设,锤炼过硬作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锤炼过硬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认真执行新时代检察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