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检察监督办案向更好服务保障民生方向延伸,1月24日,瑞昌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到拖欠薪资的某有限公司开展共同执法,组织公司与农民工间进行诉前调解,切实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帮助农民工拿到拖欠的劳务报酬,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该案由瑞昌市检察院依法履职从劳动监察部门获取到劳动报酬纠纷相关线索,经检察人员初步调查得知,线索中几名农民工与瑞昌市某有限公司之间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基本事实。随后,检察人员联系到被欠薪的农民工,通过询问谈话,进一步确定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当了解到拖欠薪资的某公司即将春节停工歇业,但负责人目前正在办公场所的情况下,检察人员当即与市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沟通联系,三家单位迅速组织精干力量驱车二十余公里来到某公司。

通过释法说理,涉案公司认识到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5万余元并当即与4名农民工签订了调解协议。下一步,瑞昌市检察院将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与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联系,持续助力农民工讨薪,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