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深入践行“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理念,5月30日,瑞昌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到瑞昌长江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放流现场,在当地群众的共同见证下,一盆盆活蹦乱跳的鱼苗顺着放流通道而下,鱼儿欢快地流入江中,在阳光下荡起一片又一片晶莹的浪花,平静的江水立刻变得生机盎然。随着最后一波鱼苗翻腾入水,承载着希望的鱼儿自此在新的栖息地繁衍生息,长江的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了进一步的补充。
增殖放流在水质净化、水域生态修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的重要方式。坚持开展“增殖放流”是瑞昌市检察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修复性司法的具体举措。本次活动共向长江放生了草鱼、鲫鱼、青鱼等鱼苗近9万尾,用于恢复鱼类资源,促进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殖放流鱼种的资金来自非法捕捞人员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
通过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加强了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共同维护好瑞昌的水生态环境。
下一步,瑞昌市检察院将能动履职,主动扛起河流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沟通联动,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司法之力助水清鱼肥,为守护好瑞昌的绿水青山,推进瑞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