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瑞昌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玲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祖善,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奇良就与会记者所提出的问题作出详细回答。

瑞昌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今年以来,围绕2024年公益诉讼江西行“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共办理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4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占比48.8%;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2件,占比51.2%。开展诉前磋商12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起诉一起涉耕地“非农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200余万元,向长江瑞昌段增殖放流30余万尾,督促修复矿山1座,在瑞昌长江四大家鱼原种场设立保护联系点1处。
下一步,瑞昌市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不断加强与各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构建综合系统治理模式,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高质量的检察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