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深入开展,近日,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走进学校、企业、乡镇、社区、机关、乡村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活动。
进学校 进企业 进乡镇

深入瑞昌市第四小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深入瑞昌四小开展“公益诉讼进校园”活动。活动中,检察机关重点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检察干警查看了备餐区域环境卫生、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以及是否按规定佩戴口罩,详细询问了食堂食品购货渠道等,并督促相关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该校领导对检察机关监督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将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用心用情呵护下一代健康成长。

走进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瑞昌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走进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活动以宣讲座谈的形式开展。检察干警向公司职工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指示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其次细致科普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分享了检察公益诉讼大事件以及相关典型案例,最后进行现场座谈交流与解答互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和作用有了更直观具体地了解,将增强法治观念,注重生态环保,努力把企业做优做强,为瑞昌各项建设作出贡献。

走进南阳乡。瑞昌市人民检察院走进南阳乡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座谈会的方式,检察干警紧紧围绕公益诉讼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管辖范围及热点问题,立足检察机关职责,结合乡村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向干部群众讲解公益诉讼的概念、检察公益诉讼的类型和范围,同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指示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与参会人员交换意见、建议,共同守护乡村美好生态环境。此次公益诉讼宣传进乡镇的活动,不仅扩大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的认知度,更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进社区 进机关 进乡村

走进雷家林社区
检察干警通过摆展板、座谈会、咨询问答等形式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内容。为了让群众更加了解公益诉讼,支持检察工作,宣讲的检察官从公益诉讼的含义、特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优势以及身边的案例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重点介绍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充分的让群众了解认识到“公益诉讼不是‘民告官’、也不是 ‘民告民’”,而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鼓励群众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

走进瑞昌市水利局

深入花园乡油市村
公益诉讼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通过“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深了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干部、学生、企业职工等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了解,为今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