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将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细,在服务救助对象、借力相关部门、拓展救助形式上下功夫使长劲,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2021年共办理司法救助17件17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
多措并举,奠定工作基础
一是理顺司法救助内外协作机制。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司法救助日常工作由第三检察部牵头主导,其他部门配合协作。二是建立司法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了与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案件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畅通了司法救助信息渠道。三是把司法救助与执法办案、青少年维权、信访维稳相结合。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案件,在采取经济帮扶、情感关爱的同时进行释法说理,切实解决了被害人的家庭困难,疏导、稳定被害人情绪,彰显了司法温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跟踪回访,确保救助实效
为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取得实效,瑞昌市检察院定期开展工作回访,听取群众意见,了解被救助人员的实际情况。2021年8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章曙光一行对2020年来7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集中回访,实地了解了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和救助对象的生活现状,向救助对象表达了检察机关的关心。
加强宣传,传递检察温度
为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认同和广泛参与,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推动形成支持司法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瑞昌市检察院多次深入基层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近年来,共发表司法救助宣传信息20余篇,以《检察视窗》栏目为载体,宣传该院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提高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传递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